據大象新聞,近日,41歲單親媽媽史玉輝因“涉黑”被羈押821天后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僅13天就被叫停一事引發關注。
5月2日,史玉輝告訴記者,她收到了海南省昌江縣公安局做出的《撤銷案件決定書》,這份《撤銷案件決定書》內容顯示,稱因被指控的事實不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決定撒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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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規定,在案件撤銷后,原本因為警方立案而中止的刑事賠償將重新啟動,不出意外的話,史玉輝將在近期得到被羈押821天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賠償。
單親媽媽被逮捕 罪名是“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021年8月23日下午,昌江黎族自治縣(以下簡稱昌江縣)公安局的刑警直接來到我辦公室,說叫我跟他去調查一下。我當時問調查什么,他也不告訴我。”史玉輝說,當時警察沒有給她出具任何法律手續,也沒有逮捕證,“他們直接把我從辦公室銬走了。”
“后來看到羈押單,才知道我是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史玉輝說,在看守所里,警方又提審過幾次,想讓她認罪。“他們說,認罪的話判一年半,不認罪判兩年,因為我沒有認罪,關了兩年多,也沒有放我。”
2023年,在看守所已經被羈押了兩年多的史玉輝向審理此案的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寫了申訴信,之后,法院作出了取保候審決定,2023年10月23日,史玉輝被三亞市第二看守所釋放,此時距她被逮捕整整8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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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獲批 執行啟動13天卻被叫停
2025年5月,41歲的洛陽單親媽媽史玉輝終于拿到了《不起訴決定書》——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羈押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同年8月,檢察機關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同意賠償她的損失。然而,賠償程序啟動僅13天,一紙通知書讓一切戛然而止:海南昌江警方以“騙取銀行貸款”為由對她重新立案偵查,賠償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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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大象新聞
編輯 | 沈易
一審 | 向瀅穎
二審 | 杜振裕
三審 | 許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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