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給你講嘛,自從那起養老糾紛化解后,我們這里的入住率達到了90%以上。”近日,四川省都江堰市檢察院駐該市綜治中心檢察官對一起立案監督案進行回訪,涉案養老服務企業負責人陳某說。
2024年1月,張某的母親入住某養老服務企業,雙方簽訂合同,約定老人為6級(特級)介護,張某每月支付服務費6500元。合同履行期間,該企業時任院長楊某按照公司要求制定了分級增值服務收費標準(其中部分服務對4級以上介護客戶免費)。2024年11月,張某發現楊某向其收取了本應免收的增值服務費6000余元,認為企業不當收費,并認為楊某涉嫌詐騙罪,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25年5月,張某在收到公安機關出具的維持不予立案復議決定書后,依托綜治中心向駐點檢察官提交了立案監督申請。
受理案件后,都江堰市檢察院除調閱案卷、實地走訪涉案企業外,還主動向綜治中心民政窗口了解相關政策及行業監管情況。該院經審查認為,楊某向張某收取的消毒、清創、紅外烤燈理療等項目增值服務費,屬于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重復收費行為,應當通過民事途徑予以糾正,不應當以刑事詐騙追責,公安機關不立案決定符合法律規定。
“我們發現,楊某與該企業有勞動爭議糾紛,案發時已離職,且當事雙方與案件相關人之間形成‘三角矛盾’關系,對立情緒明顯。”承辦檢察官介紹。為一攬子化解案涉矛盾,2025年7月,該院在征得三方同意后決定召開公開聽證會,并依托綜治中心邀請人大代表、律師及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協同參與。聽證會上,檢察官圍繞當事人的法律疑問,從法律、政策、行業監管等方面進行針對性釋法說理。聽證員經討論,一致認為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正確。
幫助當事人厘清法律事實后,該院就地搭建糾紛調解平臺,聯合民政部門工作人員、人大代表和聽證員對三方進行思想疏導,通過溝通、調解,最終促成張某、楊某及養老服務企業三方自愿達成和解協議,明確楊某應當將重復收取的費用返還張某,養老服務企業將拖欠楊某的勞務費等費用,經抵扣楊某應返還張某的費用后,一次性轉賬支付給楊某。
據悉,都江堰市檢察院自入駐市綜治中心以來,與綜治中心建立了信訪信息共享、群眾滿意度測評等機制,利用中心調度資源與11個鎮(街道)、166個社區相連接,實現涉檢風險隱患集中監測、及時預警、協同處置。2025年以來,該院通過綜治中心共享信息機制提前預警并化解信訪矛盾12件,組建“檢察履職+微網實格”黨員服務隊11支,參與社區依法治理工作31場次,有效推動涉檢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來源丨都江堰市檢察院
編輯丨劉巖
審核丨田驍
投稿丨tx3053911(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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