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全面有效實施,依法加強生態保護,保障生態安全,促進青藏高原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進一步加強美麗中國建設,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22日啟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執法檢查。
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于2023年頒布施行,是我國第一部專門規范特定區域生態保護的法律,確立了青藏高原生態保護的基本原則,系統構建起相關的生態風險防控、生態保護修復和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法律制度,為全面加強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提供了法治保障。
記者22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獲悉,7月至8月,執法檢查組將赴四川、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5省(區)開展實地檢查。各檢查小組赴地方工作時,將采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實地檢查、隨機抽查、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法律實施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執法檢查中,將重點檢查8方面內容:法律宣傳普及和配套法規制度建設情況;協調機制建立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情況;生態安全布局情況;生態保護修復情況;生態風險防控情況;保障與監督情況;法律實施中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深入推進法律實施的意見建議;對修改完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意見和建議。
來源 |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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