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據“安徽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公開披露違法違規信息顯示,因投標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不良行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記10.00分。
![]()
公開信息顯示,在廬江縣金谷糧食有限公司廬南中心糧庫項目施工(二次)項目投標活動中,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提交了虛假誠信承諾,存在弄虛作假的不良行為。處理文件號為廬發改公管〔2026〕52號。
依據《合肥市公共 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管理辦法》及《不良行為記分基準》(第3條),廬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 作出處罰決定: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記10.00分。
值得注意的是,該網站5月23日曾披露,在肥東縣縣城區域雨污混接整治修復工程-店埠河以東片區項目中,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存在虛假承諾。
![]()
依據《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管理辦法》(合公督〔2024〕65號)第九條之規定,肥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該公司作出處罰決定:被記預警1次,并予以披露。處理文件號為發改公決〔2026〕45號。
此外,“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網站6月5日曝光了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不良行為認定通知書。據通知書內容顯示,該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被記不良行為記錄10分。全文如下:
![]()
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
不良行為認定通知書
馬公管認定〔2026〕10號
主體名稱: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
不良行為: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認定依據:根據《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競爭主體不良行為管理辦法》“三、競爭主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記10分:1.偽造、變造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其他許可證件,提供虛假的業績、財務狀況、信用狀況,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等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之規定。
處理結果:記不良行為記錄10分
披露時限:六個月
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
天眼查信息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是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專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與專業安裝服務。風險方面共發現企業有裁判文書106條;開庭公告418條,立案信息148條。
![]()
公司官網顯示,中國化學工程第十四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1966年,前身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基建工程兵00811部隊,曾是中國唯一一支從事大型石油化工建設的專業部隊,并榮獲國務院總理嘉獎令。 公司總部坐落于中國歷史名城、六朝古都江蘇南京,是國務院國資委監管下的中國化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被南京市人民政府認定為“南京市總部企業”。
來源 | 鳳凰網安徽綜合
編輯 | 王常鈺 責編 | 檀琛 審核 | 劉利娜
部分資料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如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