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小周與母親受邀前往親戚胡某家中玩耍,之后母親先行回家,小周與堂姐在屋內玩耍,照看孩子的胡某外出買菜,將兩名幼童獨自留在家中。隨后,小周從10樓過道窗戶墜落,因重度顱腦損傷不幸死亡。
事發后,小周的父母將胡某、小區開發商、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索賠158萬余元。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廣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書。法院認為,胡某未盡到臨時監護義務、存在重大疏忽,承擔60%主要責任,賠償91萬余元;小區開發商及物業公司也存在過錯,分別承擔30%、10%責任,共賠償6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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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示意圖 圖據圖蟲創意
3歲女童到親戚家與堂姐玩耍
從10樓過道窗戶墜落身亡
法院認定,小周出生于2021年5月,是周某與王某的女兒。胡某與周某、王某是親戚,胡某的兒子在案涉小區某棟1003房居住。
2024年10月19日,胡某到該小區接其孫女小丁(化名),并邀請王某與其女兒小周到家中玩耍。王某與小周一起到1003房玩耍。至當天11時,王某先回家,留下小周在1003房與小丁玩耍,并由胡某照看。不久,胡某外出買菜,留下小周、小丁在家。胡某回家后,發現小丁在樓梯處哭,才得知小周從窗戶處墜落。
判決書顯示,小丁3歲,系小周的堂姐。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載明,小周死亡日期為2024年10月19日,死亡原因為重度顱腦損傷。
2025年8月27日,法院到現場進行勘驗,電梯出來右邊為常閉式消防門,通過消防門后系案涉現場窗戶,窗戶內有欄桿,經測量,地面至欄桿頂部為115cm,地面至欄桿底部為27cm,地面至窗戶交界處(可打開)為81cm。
法院向警方調取的現場照片顯示,案涉小區1座2樓平臺處有血跡,10樓樓梯間過道窗戶防護欄上有踩踏痕跡,窗戶玻璃上、左側窗戶窗框上、中間窗戶外側玻璃上、左側窗戶窗框上、中間窗戶外側玻璃上有擦蹭痕跡……
法院函詢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案涉窗戶欄桿是否符合設計規范。該局復函稱,該窗戶防護欄桿設計當時適用的有效規范為《住宅設計規范》以及《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住宅設計規范》規定:窗外沒有陽臺或平臺的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于0.90m時,應設置防護措施……《民用建筑設計通則》欄桿高度相關規定: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低于1.10m……建議貴院根據以上相關國家設計規范結合現場實際判斷案涉窗戶欄桿的合規性。
一審判親屬擔責6成賠91萬余元
開發商及物業賠60萬余元
法院認為,胡某接受王某的委托,臨時承擔對小周的監護責任,應當盡到合理的看護義務。胡某獨自外出,留下約3歲的小周、小丁在家,存在重大疏忽,是導致小周在案涉窗戶處墜落身亡的主要原因,應承擔主要責任。
某商貿公司作為案涉小區的開發商,小區雖然取得竣工驗收,但從現場來看,從地面到防護欄桿的底部約27cm,從防護欄桿底部到窗戶交界處約54cm,窗戶交界處到防護欄頂部約34cm,該高度未能有效防止兒童攀爬,存在安全隱患,對小周的墜樓也有過錯,因此某商貿公司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某物業管理公司為案涉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對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其義務。但公安機關在案發當天的現場勘驗檢查筆錄載明西側防火門被鐵線固定住呈打開狀態,窗戶左側玻璃窗和右側玻璃窗均呈打開狀。即該公司所負責的常閉式消防門以及窗戶在案發時處于敞開狀態,對小周的墜樓也有一定的過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考慮到胡某屬于無償的義務行為,沒有獲取利益,綜合各方當事人的責任,法院酌定由胡某承擔60%的賠償責任,某商貿公司承擔30%的賠償責任,某物業管理公司承擔10%的賠償責任。
經認定,周某、王某的損失為1522083.79元。根據責任劃分,法院判決:胡某賠償913250.27元;某商貿公司賠償456625.14元;某物業管理公司賠償152208.38元。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楊珒
審核 王光東
延伸閱讀:
盧先生逛商場時
在衛生間門口摔了一跤
現在賠償問題談不攏
據盧先生說
他給出的補償金額
是有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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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接受采訪
盧先生:臺階有高度落差,上面很滑,我腳一滑,后腳打過去,整個踢到了上面,整個一塊肉割下來了。當時人就痛得完全站不住了,后面腳上全都是血,我們家的兩個小朋友在旁邊嚇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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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腳上的傷口
5月21號
盧先生和家人到杭州湖濱銀泰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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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銀泰商場
他說當時姐姐去修手機了
自己帶著兩個四五歲的孩子
去D座2樓上廁所
出來時受了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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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上廁所出來時受傷
看照片
左腳的腳后跟有創口
面積接近兩個大拇指指甲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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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的腳傷
現在
傷口已經結痂
他走起路來顯得還有些不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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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的走路狀態
那個衛生間的門口
有一個臺階
下部鏤空
邊緣是直角
還貼著“小心臺階”的標語
現場保潔人員:有一個老頭子,一個月之前吧,摔了一下,不經常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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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間門口有個小臺階
盧先生說
他受傷后過了十分鐘
商場的工作人員來了
陪著去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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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回憶事發經過
盧先生:掛號要花錢嘛,她來跟領導報備一下,她來出這個錢,但是我當時很痛了,我說你不要說了,掛號我先掛掉了,后續所有的費用都是我自己支付的,這個女孩也確實挺盡責的,推著輪椅到這個科室到那個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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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就醫后腳步被包扎
盧先生說
醫療費不多
200元出頭
但沒保留憑證
商場的相關負責人后來加了他的微信
問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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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截圖
盧先生:我就跟他說了,我在你們這里受的傷,你們這里的臺階確實比較滑,(現場)保潔阿姨親口說的,他們這個點位每天都有人滑倒。我跟他說誤工費,營養費,傷痛補助這些,我說這個費用你大概補償我四五千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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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先生接受采訪
記者:四五千的依據是什么?
盧先生:我自己收入比較高,一年幾百萬的收入,受傷四五天相當于做不了任何公務的事情。
杭州湖濱銀泰工作人員:當時客服第一時間到達了現場,也看了一下現場沒有什么水漬,并且小心臺階這個警示該貼的也都貼了,陪顧客就醫的時候也提醒過顧客,建議不要使用醫保,因為后面我們的保險可能不是很好去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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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廁所
商場工作人員說
醫藥費是202.39元
對于盧先生提出的賠償訴求
客服當時說要向上反饋
杭州湖濱銀泰工作人員:作為商場,消費者既然在我們這邊受了傷,不管怎么樣,我們還是會盡量去申請這筆醫藥費,但是確實顧客5000元的訴求可能沒有辦法滿足。那我們后面自己也來現場看一看,如果(臺階)真的不合理的話,不管是采取墊一下,或者是加更多的警示,還是跟地面有一個明顯的區別,反正保證顧客不要再出現摔倒的這種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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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工作人員稱無法滿足盧先生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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