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聲明:本文為虛構小說故事,地名人名均為虛構,請勿與現實關聯。本文所用素材,圖片均來源于互聯網,僅用于敘事呈現,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本文借虛構故事傳遞積極價值觀,呼吁讀者遵紀守法,弘揚友善、正義等正能量,共建和諧社會。
一個做過兩百場離婚調解的律師說:真正走得干凈利落的人,從不糾結對不對得起,他們只想清楚了一個問題。有一位資深離婚律師叫王律師,她從業二十年,處理過兩百多場離婚案件。在這兩百多個案件中,她見證了各種各樣的人——有些人離婚后迅速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有些人離婚多年后,仍然被過去糾纏。
王律師最初以為,決定一個人是否能走出來的因素,可能是經濟條件、是否有孩子、是否有新的伴侶。但經過二十年的觀察,她發現了一個完全不同的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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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師說,她見過最多的現象,就是當事人在離婚的時候,糾纏于一個問題:"我是不是對不起他(她)?"有些人會反復質問自己:我是不是太任性了?我是不是應該再堅持一下?我是不是對他們的期望太高了? 這些問題,會在他們的心里反復出現,甚至在離婚很多年后,仍然會突然冒出來。
但王律師發現,那些最終走得最干凈利落的人,從來不問這個問題。他們不糾結自己對不對得起,也不糾結自己是否做出了正確的選擇。他們只想清楚了一個問題——"我還想繼續這樣生活嗎?"
王律師講了一個案例來說明這一點。有一個女性叫林女士,她的婚姻走到了盡頭。在離婚調解的時候,林女士不斷地自責。她說:"我是不是太挑剔了?我是不是應該更包容他?我是不是對他太冷漠了?"王律師聽到這些話,就知道林女士的恢復會很困難。
但后來,王律師再次見到林女士的時候,她已經完全改變了態度。林女士說,她停止了糾結"對不對得起"的問題。她問自己的只有一個問題:"我還想繼續每天都不開心嗎?我還想繼續為了一個不愛我的人而改變自己嗎?"答案很清楚——不想。
王律師說,從那一刻起,林女士的整個狀態都改變了。她不再自責,她不再糾纏于自己做得對不對,她只是非常清楚,她不想繼續那樣的生活。半年后,林女士已經開始了新的工作,交到了新的朋友,她整個人都煥然一新。
相比之下,王律師還見過另一個女性,叫陳女士。陳女士的情況和林女士很相似,但陳女士一直在糾結"對不對得起"。她反復地對王律師說:"我如果離婚,是不是太對不起他了?他這么愛我,我怎么能離開他呢?"但同時,她又非常不開心,她的臉上永遠沒有笑容。
陳女士在糾結了三年后,最終還是選擇了離婚。但即使離婚后,她仍然在糾結這個問題。她開始后悔,開始自責,開始不斷地向朋友訴說自己有多對不起丈夫。兩年過去了,陳女士仍然無法真正地開始新的生活。她時不時地會陷入抑郁,她無法專注于工作,她甚至開始有了自傷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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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師說,這兩個人的唯一區別,就在于她們問的問題不同。林女士問的是"我還想繼續嗎?",而陳女士問的是"我對不對得起他?"前者讓她迅速地做出了決定,并且義無反顧地向前走;后者讓她陷入了無盡的自責和糾纏。
王律師在她的著作《離婚的智慧》中寫道:"很多人在離婚時犯的最大錯誤,不是離婚本身,而是在離婚的時候,把關注點放在了'我對不對得起對方'這個問題上。但實際上,這個問題根本無法回答。因為'對得起'這個概念本身,就是模糊的、個人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