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香港警務處總督察,指該被告收受一名商人超過114萬港元的賄款和禮物,在多宗刑事調查中優待該商人,并向其泄露警方調查資料,觸犯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該被告于5月26日在香港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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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島設立的其中一個辦事處。(南都N視頻記者 肖遙/攝)
南都N視頻記者從香港廉政公署了解到,涉案的香港警務處總督察是40歲的何兆東,目前已被停職,他早前承認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負責審理該案件的暫委法官韋漢熙判刑時斥責被告的行為破壞警隊公信力,削弱了香港引以為傲的廉潔聲譽,打擊了香港法治的根基。該法官以監禁48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預計將其刑期扣減至30個月。另外,被告必須在出獄后42個月內向香港特區政府歸還超過114萬港元的全部涉案賄款。
南都N視頻記者了解到,何兆東在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俗稱“反黑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香港廉政公署調查發現,何兆東先后收受涉案商人賄款共計超過114萬港元,其中除了兩筆各50萬港元的現金外,也有總值超過14萬港元的禮物。
香港廉政公署在公告中稱,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在廉政公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了全面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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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總部大樓。(南都N視頻記者 肖遙/攝)
案情透露,何兆東曾在答謝飯局上提及,自己月薪10萬港元,仍面臨經濟壓力;妻子成為全職主婦后,他還曾因購買名牌手袋與妻子發生爭執。該商人意識到何兆東有資金需求,當即回家取50萬現金贈予他。此后,該商人又多次向何兆東提供現金、奢牌手袋、童裝等財物。何兆東則多次為該商人及其友人涉案事宜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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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東
來源:南方都市報
編輯丨陳香云 實習生 程帆
一審丨陳香云
二審丨薛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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