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都說養狗不如養貓,養貓不如養魚,反正養什么都比養狼強。
可我偏偏就干了這么一件"蠢事"——把四只狼崽撿回了家。
更離譜的是,不是我養大的它們,是我家那只十歲的老金毛"大福"。
你沒聽錯,四只如假包換的野狼,是被一只金毛犬一口奶、一口飯地拉扯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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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說出去沒人信,但它確確實實發生了,就發生在我眼皮子底下。
今天我想把這個故事完完整整地講一遍,不是為了博眼球,就是因為前幾天發生的那件事,到現在我想起來,眼眶還是熱的。
大福今年十四歲了。
對于一只金毛來說,十四歲意味著什么,養過狗的人都懂。它后腿已經撐不太住了,走路的時候一瘸一拐,有時候走著走著就趴下了,喘半天才能緩過來。
眼睛也渾濁了,以前那雙亮晶晶追著你跑的眼睛,現在就像蒙了一層霧。
它大部分時間都窩在院子角落那個舊墊子上,連翻身都費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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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蹲在它面前,摸著它腦袋上那片發白的毛,心里堵得慌。
我老婆林巧站在門口,抱著胳膊說:"行了,別蹲那兒了,獸醫都說了,大福這個狀態,撐不了多久了。你與其在這兒難過,不如想想怎么把后院那堆狼留下的破爛收拾收拾。"
我沒吭聲。
她說的"那堆破爛",是四只狼住過的窩。用木板和稻草搭的,雖然簡陋,但當年我一塊板一塊板釘起來的時候,花了整整三天。
狼走了快一年半了。
去年開春,四只狼陸陸續續離開了家。先是老大,它嗅著山風的方向,在某個清晨頭也不回地跑了。然后是老二老三,結伴走的。最后是老四,它在院子里賴了半個月,每天還趴在大福身邊,最終還是在一個夜里悄悄消失了。
大福那陣子不吃不喝,整整三天。
它就趴在后院的狼窩門口,眼睛盯著山的方向,偶爾發出那種低低的嗚咽聲,像是在叫誰的名字。
我端著狗糧蹲在旁邊,怎么哄都不吃。
林巧說:"它就是個狗,哪有那么多心思,餓兩頓就吃了。"
可她不懂。
大福不是在鬧脾氣,它是在等。等它養大的那四個孩子回家。
這一等,就等了一年半。大福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從能跑能跳到只能趴著,從一頓能吃一大盆到現在每天只能舔幾口流食。
我知道它在熬。
它在熬著最后一口氣。
那天晚上,我坐在院子里抽煙,大福就趴在我腳邊。山風吹過來,帶著松木和泥土的味道。
突然,大福的耳朵動了一下。
它整個腦袋猛地抬起來,鼻子朝著后山的方向使勁嗅。
然后它做了一個讓我心頭一震的動作——它掙扎著想站起來。后腿打著哆嗦,前爪在地上刨,整個身體搖搖晃晃,像隨時會倒下去。
我趕緊扶住它:"大福,你干嘛?別動,別動!"
它不聽。
它拼了命地想站起來,嘴里發出一連串急促的叫聲。不是平時那種有氣無力的哼唧,是那種——怎么說呢——是興奮的、迫切的、帶著哭腔的叫聲。
我順著它的目光看向后山。
月光下,山坡的輪廓模模糊糊的,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見。
但大福不這么覺得。它的尾巴開始拼命地搖,那條早就沒什么力氣的尾巴,那一刻卻搖得像十年前它還是小伙子的時候一樣瘋狂。
我心里咯噔一下,一個念頭冒了出來。
"不會吧……"
我和大福的故事,得從四年前說起。
那年大福十歲,按人的年紀算,差不多六十出頭,已經是個"老頭子"了,但身體還算硬朗。我家住在靠山的村子里,周圍都是林子,野物不少,松鼠、野兔、獐子,偶爾還能聽到狼嚎。
那天我上山砍柴,走到一條溪澗旁邊,聽到草叢里有動靜。
起初以為是野兔,扒開一看,愣住了。
四只小東西擠在一個土坑里,渾身濕漉漉的,毛還沒長齊,眼睛都沒睜開,大的也就巴掌大小,嘰嘰叫著,嗓子都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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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有一攤已經發黑的血跡,和一些凌亂的腳印。
我不傻,一看就明白了——母狼出了事。可能是被套子套了,也可能是跟別的野物打了一架,反正這窩崽子成了沒媽的孩子。
說實話,我當時猶豫了。
狼崽子,不是貓不是狗,那是狼。養大了咬人怎么辦?留在山上自己活不了,帶回家就是給自己找麻煩。
可那四個小東西縮在一起發抖,最小的那只已經不怎么動彈了,嘴巴一張一合,叫都叫不出聲來。
我脫了外套,把它們兜起來,帶回了家。
林巧當時看到我懷里揣著的東西,差點把鍋鏟扔到我臉上。
"你瘋了吧?狼?你把狼帶回家?"她聲音高得鄰居家的狗都跟著叫起來。
"先救活再說,就小崽子,還沒睜眼呢,能咬誰?"
"小崽子會長大!你以為養狗呢?那是狼!"
我們倆吵了一個多小時,最后還是我硬扛下來了。我說先養著,等大了就放回山里去。
可問題來了——四只狼崽太小了,得吃奶。我沒母狗,也沒羊,上哪兒弄奶去?
我試過用奶瓶沖羊奶粉喂,四只崽子不吃,嘴巴碰到橡膠奶嘴就拼命扭頭,餓得嗷嗷叫但就是不吃。
最小的那只已經開始抽搐了。
正當我急得滿頭汗的時候,大福走過來了。
它低著頭湊到紙箱前面,鼻子輕輕嗅了嗅,然后做了一件讓我目瞪口呆的事——它慢慢趴下來,側過身子,把肚皮露出來,然后用嘴巴把最小的那只狼崽輕輕地、輕輕地叼到自己肚子旁邊。
那只快不行的小狼崽,本能地拱啊拱,居然拱到了大福的乳頭上。
大福是公的。
它根本沒有奶。
但那只小狼崽含著,竟然安靜下來了。它不吸了,但它不叫了,蜷在大福溫熱的肚皮旁邊,小身體一起一伏,睡著了。
另外三只聞到味道,也開始朝大福身邊爬。
大福一動不動,任由四只濕乎乎、臟兮兮的狼崽子在它肚皮上拱來拱去。它側著頭,用舌頭一只一只地舔它們的腦袋,動作輕得不可思議。
那一刻我蹲在旁邊,鼻子突然就酸了。
一只十歲的公金毛,本能地在給四只野狼崽當媽。
林巧也看見了,站在門口半天沒說話。最后她輕聲嘟囔了一句:"這狗,成精了。"
后來我弄來了羊奶,用注射器一滴一滴地喂。但每次喂完,四只狼崽一定要爬回大福肚子旁邊才肯睡。大福也配合,只要崽子在身邊,它就一動不動地躺著,像塊溫熱的大石頭。
有時候夜里我起來上廁所,看見大福睜著眼睛,四只狼崽在它肚皮上睡成一團。它就那么安靜地看著它們,尾巴偶爾輕輕搖一下。
那個畫面,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狼崽子長得快,比狗崽快多了。
兩個月大的時候,它們已經能滿院子跑了。眼睛睜開后是琥珀色的,跟大福那雙棕色的溫柔眼睛完全不一樣——野的,亮的,像兩粒玻璃珠子里頭點了火。
但它們對大福,那叫一個黏糊。
出去瘋跑一圈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撲到大福身上,又蹭又舔。大福被它們撲倒也不生氣,就躺在地上任它們踩來踩去,瞇著眼睛享受。
那段時間是最好的日子。
也是我和林巧矛盾最大的日子。
四只狼崽越長越大,野性也越來越明顯。老大脾氣最沖,有一次鄰居家的雞跑進院子,老大一個箭步撲上去,雞毛炸了滿地。鄰居李叔堵在我家門口罵了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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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最狡猾,學會了自己扒拉門栓往外跑,有天夜里跑到山腳下,把人家晾在外面的臘肉叼走了兩條。
林巧跟我大吵了一架。
那天晚上我們在屋里,她把門摔得震天響。
"周遠,你到底要怎么樣?那是狼!不是寵物!你看看隔壁李叔的臉色,再看看村里人背后怎么說咱家的!"
"我知道,我在想辦法……"
"想什么辦法?你都想了三個月了!"她眼眶紅了,聲音也變了,"你心里就只有那四只狼,你有沒有想過我?有沒有想過我每天提心吊膽的?我晚上覺都睡不好,總怕哪天一睜眼,那幾只狼就站在床頭……"
她說到最后哭了。
我走過去想抱她,她一把推開我。
"別碰我。"
那天晚上我們背對背躺了一整夜,誰也沒說話。
中間我聽到她在抽泣,很輕很輕的,像是怕被我聽到。我伸手想夠她的肩膀,又縮回來了。
我不知道怎么開口。
因為她說得對。那是狼,不是狗。我沒辦法保證它們永遠不傷人。可每次我看到大福趴在院子里,四只狼崽圍著它打鬧,大福一臉慈祥地看著它們,我就狠不下心。
大福把它們當自己的孩子。
你怎么跟一個"母親"說,把你的孩子扔掉?
第二天一早,我發現林巧的眼睛腫得像核桃。她沒看我,悶頭做飯,做好了往桌上一撂就進屋了。
大福趴在廚房門口,看看我,又看看屋里林巧的方向,嗚嗚叫了兩聲。
連狗都看出來,我們之間出了問題。
就在這時候,村里出了一件大事,直接把我逼到了墻角。
那天下午,村長帶著七八個人,浩浩蕩蕩堵在了我家院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