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就是貪小便宜,想著在兼職群里看到辦營業執照能賺錢,就動了歪心思,現在真的后悔了。”今年3月,蒲江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被告人黃某某因虛構辦理并出售營業執照,最終被判刑。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此類“辦照賣錢”的違法犯罪在全國多地均有發生,不少參與者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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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圖蟲創意
輕信“無本獲利”
男子跨省虛構辦理91張營業執照出售
1997年出生的黃某某,在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期間,在微信兼職群中看到“代辦、出售營業執照可獲利”的信息,便動了牟利的念頭。
他利用自己的身份證信息,在全國各地政務平臺虛構經營內容,先后辦理營業執照91張,并將其中45張出售給周某(另案處理),黃某某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非法獲利1310元。
這筆看似輕松的“無本買賣”,最終讓他觸碰了法律紅線。公安機關在偵辦其他案件中,發現這條違法線索,黃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實。
今年3月10日,蒲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黃某某出售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結合其坦白、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最終判決黃某某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違法所得131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目前該案已生效。
全國多地同類案件宣判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此類案件并非個例。近年來,全國法院持續嚴厲打擊買賣營業執照犯罪。在廣東中山,男子張某辦理17張營業執照,被判刑,并處罰金。在上海,陳某出售3套營業執照及對公賬戶用于虛開發票,被判刑,并處罰金。在河北遵化,王某等人買賣營業執照及對公賬戶,相關賬戶被用于電信詐騙,涉案資金超900萬元,多名涉案人員被判刑。
該案承辦法官表示,營業執照等國家機關核發的證件,嚴禁非法買賣。黃某某的行為不僅損害國家機關公信力、破壞社會管理秩序,還可能為電商虛假經營、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活動提供便利,危害群眾利益。
她提醒廣大公眾,切勿為蠅頭小利出借身份信息、代辦或買賣證件,任何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編輯 歐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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