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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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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88年民政部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司與南京大學達成“關于培養地名學方向專業人材協議”第二款“關于在南京大學建立有關地名學專業問題”,1990年民政部“民行函(1990)246號‘關于建議在南京大學開設地名學專業的函’”和中地辦發(1991)12號“關于在南京大學開設地名學專業的復函”,我校決定在大地海洋科學系設置“行政區劃和地名學專業”,學制四年。為滿足我國行政區劃和地名事業對專業人材的迫切需要,在國家教委批復前暫設“行政區劃和地名學方向”,附設在“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專業”名下,定于1992年起,每年向全國各地招生。
為密切人材供需關系,保證學生學有所用,用人單位能夠適時得到所需人材,決定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和定向分配。故請你們根據全省(區、市)行政區劃和地名事業的發展及行政區劃地名管理機構專業人員編制需要,會同有關人事部門商定今年所需招生的名額及性別,于4月底前由人事部門函告南京大學大地海洋科學系(寄朱怡中同志收),以便適時上報國家教委,確定今年在貴省(區、市)的招生人數。
一九九二年三月四日
作者:馬永立
來源:《馬永立學術文集》第610頁
選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組
編輯:汪鴻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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